根据学院建设需求,本院就图书馆中央空调维护保养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图书馆中央空调维护保养采购项目(详细清单见本公告附件)。
二、付款方式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三、公告时间
2013年11月4日至2013年11月11日。
四、投标截止时间
各投标单位须在2013年11月11日下午5:00前把有关资料送至(可邮寄,仅限于邮政特快专递EMS)我学院法规及招投标处。
五、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中标法,内部评审。
六、投标须知
1、投标人资格
投标者必须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资质和实际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并应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2、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证明文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原件)。
3、投标代表
投标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方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代表不是投标方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投标方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2)投标文件所投标的必须与营业执照经营项目相符。
(3)经济标书与技术标书必须分别单独包装并密封。
5、填写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下列要求:所报投标价必须符合招标方技术要求;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改;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在涂改处进行签章。
6、投标时经济标书一份,技术标书三至四份。
附件: 《图书馆中央空调维护保养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