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发电厂采购药剂招标公告
张家口发电厂共安装8台300MW汽轮发电机组,初装机总容量为2400MW,增容改造后总容量增至2560MW。张家口电厂一期4300MW纯凝机组1995年建成投产,二期工程4300MW机组于2001年内建成投产,并先后改造为供热机组。张家口发电厂废水处理水源为18号机组循环冷却水塔的排污水和全厂生产生活污水。全厂废水回收至调蓄水池,经废水处理车间的澄清池、超滤、反渗透深度处理后回用。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采购药剂包括:澄清系统的絮凝剂聚合硫酸铁,次氯酸钠;超滤、反渗透系统的阻垢剂、还原剂、非氧化杀菌剂等药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许可,具备一定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具有生产或销售该类型产品的相应资质。
3.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
3.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5投标人能组织长期稳定的货源,具备运输、销售废水处理药剂的资格和能力。
3.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7投标人提供三年内与本招标内容类似业绩的支持性材料(如用户证明,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